國民健康局自94年起共計補助27家醫院辦理「癌症防治中心-全面提升癌症診療品質計畫」,協助醫院推動癌症多專科團隊診療照護(multidisciplinary)模式,並建立癌症期別、診斷治療與追蹤之資料庫,明顯改善國內癌症診斷治療品質,並自97年度起將推動「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制度」,轉換輔導角色為監督角色,確實為癌症診斷治療品質把關。
國內對於癌症診斷與治療,以往都是各專科自行診斷治療,較缺乏多專科團隊(multidisciplinary)診療照護模式,且對於癌症期別、診斷治療與追蹤之資料庫亦尚未建置,因此無法評估不同癌症期別的存活率,有鑒於此,衛生署參考歐美經驗,自民國90年10月起補助每年新診斷癌症個案達500案以上醫院成立癌症防治中心。此計畫分為二個階段,第一階段為90年10月至93年12月,共計補助17家醫院。癌症防治法於92年5月21日公布後,?確保醫院提供高品質的癌症診斷治療服務,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參考美國癌症委員會(Commission on Cancer,簡稱CoC)公布的癌症計畫標準(Cancer Program Standard),制定「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」,並於第二階段(94年1月至96年12月)擴大補助27家醫院辦理「癌症防治中心-全面提升癌症診療品質計畫」。
此計畫工作重點分為四大項:(一)成立癌症醫療品質小組或委員會(二)建立常見癌症診療資料與管理運用(三)提升癌症醫療照護品質:推動「癌症治療計畫書」、建立癌症多專科團隊運作(multidisciplinary)機制、癌症治療指引遵循與監測,以及化學治療安全與組織病理報告等品質提升工作(四)辦理癌症預防、篩檢、專業人員培訓、品質管理與改善等工作。
在輔導期間多家醫院成效斐然,值得作為院際間的標竿學習,如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對於解剖病理品質提升;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的多專科團隊運作及治療指引監測機制;長庚紀念醫院林口分院推動的「治療計畫書」以及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推動腫瘤個案管理師等成效良好(成效重點如附件)。
行政院衛生署將自民國97年起辦理「癌症診療品質認證」,評核結果並將納為98年度新制醫院評鑑之一項指標及98年度醫學中心任務指標。明(97)年國民健康局預定辦理22家醫院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工作,認證結果將公布於網路上供民眾參考及查詢,期藉由癌症診療品質認證,確保醫院提供優質的癌症診斷與治療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