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行政院衛生署 提供
◎現行計算健保保費的方法,哪裡需要改進?
一、保費未依總所得來計收,收入成長率受抑制
現行健保是採用受雇者的「經常性薪資」作為保費計算的基礎,不但成長緩慢,更大的影響是經常性薪資(不含年終獎金)通常會比實際薪資低,有些人還會有薪水以外的其他所得(例如:租金、利息、股票股利、分紅…等),也沒有算進去投保薪資,所以投保薪資比起個人的總所得就更低了。這幾年來,薪資所得占國民所得比率大約只有7成,而且有逐年遞減的趨勢,總所得中非薪資所得雖然會隨經濟成長而上升,卻沒有列入保費計算基礎,所以保險費收入成長率與國民所得不成正比。
二、職業別負擔不同,保費計算不公平
現行健保制度下,保險費的計算基礎是依職業別而有所不同,例如受雇者以經常性薪資計算;職業工會及農、漁、水利會會員依固定等級來估算投保金額;地區人口則以平均保險費計收;加上不同職業別自行負擔比率也不同,在在顯示出保險費負擔基準的不同。
舉例來說,小張沒有固定工作,一家3口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分加保,每個月3口所需繳納之保險費為2,247元;而小邱一家3口是農、漁民,每月三口須繳納的保險費為978元,兩者負擔不一致,出現這種沒固定收入的家庭卻負擔較多的情況。
三、「單薪多眷負擔多,雙薪少眷負擔少」的不公平現象
現行健保採行論口計費,因此單薪家庭,如果又有多眷口,保費負擔較為沉重,相對地,如果是雙薪家庭,但是眷口較少,甚至沒有依附之眷屬,保費負擔反而較輕,並不公平。例如:張先生一家4口,只有張先生有工作,是月投保金額53,000之受雇者,現制下應負擔的保費是(822元/月,人×4人=3,288元/月);但是李先生夫妻二人,也都是月投保金額53,000之受雇者,他們家庭的收入是張家的2倍,但是他們的保費卻只有張家的一半(822元/月,人×2人=1,644元/月),以社會保險量能付費的觀點而言並不公平,因此二代健保改採家庭總所得來計收保費。
◎二代健保是為了增加保費收入嗎?
二代健保的重點是建立更公平的保費計收制度,並達到財務的平衡,至於是否需要增加保費,則尊重民眾對於醫療的需求與經審慎評估後所做的建議,並不是以增加保費收入為目的。依據健保法修正草案,要收多少保費,要給付多少服務,是採收支平衡的基本精神,未來每年全民健保監理會要根據醫療費用總支出、保費上下限等來決定大家每年應繳保險費之費率,所以這中間就需要由大眾來討論。由於保費由全民健保監理會審議,所以監理會必須有各方面的代表,同時未來也可以為相關的議題辦理公民共識活動,來增加民眾的參與並取得大家的意見。
◎現制下的保費調整機制與二代健保有何不同?
一、現制下已訂有保費調整機制。依健保法第20條、第67條規定,保險費率精算結果,其前5年之平衡費率與當年保險費率相差幅度超過±5%,或安全準備低於1個月保險給付總額時,由主管機關重行調整擬訂保險費率,報請行政院核定,但是因現制下,健保收支缺乏連動,且保費調整對社會影響層面較廣,常受政經因素干擾,往往無法落實相關機制,對健保穩健經營有很大的隱憂。
二、未來二代健保的組織體制會有較大的改變,現制下負責監理保險業務的「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」和負責協定分配醫療給付費用之「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」未來將予整併為「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會」,監理會每年會協議訂定下年度之保險醫療給付費用,再依據年度保險財務平衡原則審議保險費率及保險費上、下限,若有發生收入減少或支出增加情形時,應同時審議財務平衡方案,或給付範圍,以確保健保財務收支連動,減少財務短絀發生。
三、依造二代健保的規劃,未來將納入更多元民眾參與管道,並且擴大民眾參與決策範圍,未來保險費率和給付範圍,民眾皆可參與共同決定,在資訊透明及擴大民眾參與之環境下,應較可真正落實保費自動調整機制,進而使健保穩健地永續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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