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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醫療論壇 → → 醫改會再揭 醫院多名目搶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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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: [quote]引用penny的文章:醫院搶錢/醫改會再揭 醫院多名目搶錢 2010/09/29 【聯合晚報╱記者黃玉芳╱台北報導】 住院取消要收手續費、門診加號要額外付「加號費」,門診當天無法排檢查,要收「排程費」!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天公布25縣市自費現象調查,發現醫院收費亂象叢生,也批評縣市的收費標準「年久失修」,甚至衛生署、健保局已規定不得收取的轉床費、磨粉費、提前看診費,部分醫院仍在醫院網頁上公告收取。 健保就醫遇到的自費項目越來越多,醫改會調查發現,規範醫療收費的標準嚴重「失靈」,以致於中央主管機關、縣市衛生局不同調。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表示,民眾常申訴以健保身分就醫時,被收取轉床費、磨粉費、提前看診費。但各縣市都禁收這三項費用,以轉床費而言,健保局早在11年前就函示,給付的病床費已涵蓋雜項成本。 不過醫改會發現,不少醫院還是在網頁上公告轉床費,像是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規定,依衛生局醫療院所收費基準,若病患自行要求轉床,需付200元轉床費;國軍松山醫院也規定,除非是升等病房,也要付200元轉床費。還有成大醫院斗六分院及台南市立醫院則規定為300元等。 至於提前看診費則是損及病人權益,衛生署今年也函示縣市衛生局,禁止轄內醫療機構收取。但仍有不少民眾反映,門診等了好久號碼卻不跳,原來是有人多付費就能插隊看診。 劉梅君也說,主管機關連收費標準的「基本工」都作不好。她以光碟病歷拷貝費為例,今年3月衛生署雖要各縣市積極管理,但是目前只有基隆市等9縣市核定標準,而且實際打電話詢問,申請相同X光影像的費用,發現醫院收費從200到1000元都有。 另外,對於備受爭議的指定醫師費,多數縣市禁收,但是新竹市、台中市等五縣市准收;醫改會批評,衛生署沒有統一口徑,病人只能自求多福。 [/quot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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