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師接觸患者身體時,應事前說明清楚診療行為及步驟,避免被病患誤會為性騷擾。圖為醫師在為病患肛診。 本報資料照片/記者林秀明攝影 聽診被投訴性騷擾、病患因處女膜被弄破而泣訴,就醫難免有身體私密部位暴露或接觸,為避免醫病誤會,衛生署要求全國醫師必須在四月以前修習性別議題課程,否則無法換照,不能行醫。 醫師對病患性騷擾事件偶有所聞,有些是真正的鹹豬手,有些卻因為溝通不良,醫師蒙受不白之冤。衛生署最近修訂「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」,首度納入性別議題課程,要求醫師強制修課,且全國逾五萬名中、西醫師及牙醫師都要接受這個課程。至於詳細課程內容,已邀請專家、學者,預定今天討論。 面對衛生署要求,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梅君樂觀其成:「醫師對性別的敏感度還不夠,這樣的要求很好呀」。但也有部分醫師反彈:「列選修課無妨,沒必要強制吧」,有女醫師則不解地問:「我們也要跟著修嗎?」 根據衛生署規定,醫師每六年須修滿一百八十個繼續教育學分,才能更換執業執照,繼續為病人看病。 但衛生署新修正完成的「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」,要求醫師須修習醫學倫理學分,而性別議題課程是醫學倫理中的必修,如未修習,無法更換執業執照。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說:「不分男女,全都要修!」但為便於醫師修課,可能開放網路教學。 性別議題的課程,不只醫師換照前強制修課,連住院醫師的通識教育也列入必修。薛瑞元解釋,除了因應許多女性團體的要求,也考量到就醫過程的感受,是男女有別的,許多女性病患考慮的問題和男性不太一樣。 最早提議醫師應修習性別議題課程的立法委員黃淑英說,女性在性別、醫學專業方面往往處於弱勢,有些女性就診時甚至不知該如何發問,有時用藥劑量上也和男性不同。 面對衛生署要求,開業醫師張孟源認為,尊重女性非常重要,若課程內容有助於跟女病患溝通,可以更順利問診,也沒什麼不好。 但張孟源也委婉地表示,問題不是要不要修課,而是有沒有必要強制每名醫師都要修,難道不能列為選修課程,視個人需要決定要不要修? 2008/01/07 聯合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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