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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pinky   發表於 2007/9/17 2:03:51



頭部外傷往往令家屬心急如焚,但一定要馬上為病人做電腦斷層檢查嗎?首分台灣本土嚴重頭部外傷治療準則出爐,提出黃金治療時間依據給醫師參考。 台北醫學大學副校長、萬芳醫院院長邱文達成功推動機車強制戴安全帽十年後,又接受國家衛生研究院委託,集合四十多位神經外科醫師,歷兩年完成國內第一部治療頭部外傷準則,昨天在國際神經重建外科醫學會發表。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外科主任蔣永孝表示,過去台灣使用美國版嚴重頭部外傷治療準則,但「美國頭部外傷以刀槍傷多,台灣卻是機車車禍外傷」,有了本土版治療準則,更能增加傷者存活及恢復機會。 邱文達也指出,急診常遇到頭部外傷病人家屬,要求做電腦斷層掃描,但做電腦斷層不是愈快做愈好,必須恰到好處,才能抓到腦傷變化。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外科部主任黃勝堅說,有的頭外傷病人,內出血積在呼吸道,如果先送去做電腦斷層檢查,病人可能呼吸不順,還不如先插管才能保命。 本土版準則建議,頭外傷病人若有下列六種狀況的其中一項,可進行電腦斷層:受傷昏迷兩小時後未恢復到昏迷指數十五分、疑似顱骨骨折、腦脊液鼻漏耳漏、局部神經學異常如嘴歪、癲癇、嚴重顏面損傷。 2007/09/16 聯合報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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